2021年8月,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,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。此后,大部分省份陆续出台地方性法规,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,给予夫妻双方每年5~15天不等的育儿假,重庆、安徽等地更是将子女年龄放宽至6周岁。记者调查发现“有假难休”,有的驳回请求,或设置重重门槛。受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牛达人,一些单位对男职工休育儿假的接受度更低,有的企业甚至将休假按旷工处理,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。(9月18日 《工人日报》)
生孩子虽然是女人的事,但育儿不全是女人的事,男人也应该参与。父亲缺席育儿的负效应不容小觑:一方面,这对孩子日后形成坚强性格非常不利;另一方面,父亲若不参与育儿,繁重的育儿负担落在妈妈一个人身上,也是对女性的不公平。
2021年8月,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“父母育儿假”,就是对男性回归家庭养育责任的有力支持。然而牛达人,在生育孩子的女性都难以足额享受育儿假的当下,用人单位对男职工的育儿假接受程度更低。所以,“奶爸”们要想享受育儿假,则是难上加难。
“奶爸育儿假”陷入了师出有名、落实不易的尬尴境地。部分单位对男职工休育儿假设置重重阻碍,这不仅反映出传统性别观念的根深蒂固,更暴露出一些企业在执行政策时的消极态度。如果男职工非要休育儿假,就会被打压,乃至按旷工处理,并因此解除劳动合同。由此,很多允许休“奶爸育儿假”的地方性法规,也就成了“镜中花,水中月”,成了法规白条。
展开剩余41%无法落实的“奶爸育儿假”看似侵犯了男职工的假期权益,其实也伤害了公众的生育意愿,肯定会对构建生育友好社会产生消极影响。与女职工育儿假打折扣的困境一样,男职工的育儿假,也是难在解不开“谁来承担劳动成本”这个疙瘩。
很显然,如果把享受育儿假的劳动成本全砸在用人单位身上,那么,他们当然会非常抵触“奶爸”和“奶妈”的育儿假。从这一点看,如何均分育儿假劳动成本?就成了非常关键的因素。如果不解决好这个难题,未婚育的男职工也将面临与未婚育女职工同样就业歧视,整个未育家庭无疑会雪上加霜。
在笔者看来,育儿固然是家庭责任,但它也是为社会人口增量做贡献,从这个角度看,我们可以将育儿假带来的劳动成本,纳入社保。因此,育儿假带来的劳动成本,应由劳动者、用人单位和“社会”三方分担。当然,职能部门也可以通过税收优惠、补贴等激励措施,鼓励企业积极落实育儿假政策,共同营造一个支持家庭养育、促进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。
作者:黄齐超牛达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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